2018年10月伊始,全区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系统办学质量督查评估工作紧锣密鼓的展开。此次评估由中共宁夏区委党校、宁夏行政学院牵头,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,历时32天,取得了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的成效,为强化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系统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、高水平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注入一针强心剂。
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办学质量督查评估工作,提出“要积极开展党校办学质量评估,建立“以评促建”工作机制,不断提升市县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办学水平”的目标要求,成立由中共宁夏区委党校、宁夏行政学院常务副校(院)长为组长,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编办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人社厅、党校、行政学院相关同志组成的督查评估工作组,印发了《全区市县党校 行政学院(校)办学质量督查评估办法(试行)》《办学质量督查评估实施方案》,并举办专题培训班,进一步明确要求,强化责任,形成了重视市县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办学质量督查评估的鲜明导向,为顺利开展督查评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
检查评估工作开始后,工作组对照《方案》中明确的8项一级指标、20项二级指标、31个评估要点,围绕市县党委政府办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、教育培训、科学研究、思想引领、决策咨询、队伍建设、办学保障和工作特色等内容,采取听取工作汇报、查阅台账资料、与教职工交流座谈、实地查看基础设施和教学基地、召开评估组会议和督查评估反馈会议等方式,分两批次对全区5所市级、13所县级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进行了全面督查评估。督查评估工作结束后,督查评估组将以报告的形式向被评估单位反馈意见。各市县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依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落实。督查评估工作组将采取“回头看”等方式督查整改落实情况。
通过近两年持续狠抓办学质量督查评估工作,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管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、建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、办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的主体责任,为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领导和优质的资源环境保障。全国全区党校工作会议召开以来,全区各市县共投资8亿元,新建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6所、改扩建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2所,探索建立市县四套班子领导讲政策、部门领导讲业务、基层干部讲经验、先进模范讲事迹、专家学者讲理论的“五位一体”授课模式;各市县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共享培训教室、学员宿舍、运动场地等,形成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、讲师团、职教中心等“一个阵地、多块牌子、资源共享”的办学格局;外聘教师授课比例逐年增多,占各类班次总课时60%以上,专兼职教师师资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,不断强化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办学功能和特色,努力将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打造成为优质资源的集聚地,有力提升党校、行政学院(校)办学水平。 |